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(pdf可打印),及时获取招考信息。
发布时间:2022-07-22 17:50   责任编辑:wangqian
报名开始:2022-07-26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07-28
经县政府同意,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、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招录岗位及数量
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13所公办学校招录校医20名,其中医生13名,护士7名(后附岗位需求表)。
二、招录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;
2.年龄22—45周岁(1999年12月31日—1976年12月31日间出生);
3.医生应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,有执业医师资格;护士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有执业护士资格;
4.身体健康;
5.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严守党纪国法,热爱基层服务工作,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,无纹身;
(二)不得招录的情形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;
2.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,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3.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公职的;
4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、尚未做出结论的;
5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;
6.不适宜在招录单位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。
三、招录工作程序
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现场报名。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、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、健康丰宁公众号、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。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所需材料
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上午8:30-12:00.下午2:30-5:30.本人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5张,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报名。报名咨询电话:0314—5979862.0314—5979831.
(三)报名审核
报名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初步面试、对证件进行审核,决定是否准予参加考试。考生须出示“河北健康码绿码”“通讯行程卡绿码”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。
(四)笔试和面试
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,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,满分100分。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按1: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,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:2比例的招聘岗位,不核减岗位。
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,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,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。
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。另请考生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,方便联系,否则责任自负。
(五)体检和政审
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政审,如果有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,由对应岗位未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;如果该岗位没有考生递补,可由另一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递补。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,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者优先递补。
(六)录用安排
根据综合成绩高低,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相应岗位,成绩相同的,有核酸检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择。
四、身份、工资待遇及资金来源
1.此次招录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,实行劳务派遣。
2.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(基础工资 1800 元,绩效工资300 元),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,缴纳五险。
3.资金来源:招录校医劳务派遣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,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。
五、人员管理
1.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。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与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协议,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2.由招录单位负责新招录人员的日常管理。按照县政府《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丰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丰政[2020]9号),参照人社局、财政局、招录单位等相关办法管理。
3.录用后,劳务派遣人员须服从招录单位今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工作调整。
六、考生疫情防控工作
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。
(1)考生入专场前要主动出示“河北健康码”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)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,亮“绿码”并且体温低于37.2℃的可以进入考场,如果出现“黄码”或“红码”以及无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),则不可进入考场,并由专业防疫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处置。
(2)如果考生的“河北健康码”、行程码为“绿码”,但是第一次测量体温≥37.2℃的,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,再测仍不合格的,取消本次笔试资格。
(3)来自中、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没有健康“绿码”和没有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入考场,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防疫要求处置。
(4)考点要增设考生入口,适当延长进场时间,控制入场速度,引导考生排队等候,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,防止人员拥挤。出现拥挤行为不听劝阻的,由公安人员处置。考试结束后,考点要迅速组织考生有序退场,不得在笔试考场附近逗留。对考场设在楼房的要按从下至上的顺序疏散考生。
(5)考试过程中,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。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。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,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,不具备相关条件的,不得参加考试,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。
(6)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,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,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(7)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县委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。